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宣布从10月1日起,磷矿石资源税调整为每吨15元。对于磷矿资源税上调的幅度,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目前磷肥和磷化工下游产品需求不旺,产品提价能力不足的前提下,磷矿石资源税上调对磷化工产业的影响偏负面,但影响程度较小。
在此次资源税价格调整前,中国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对磷矿石普遍征收资源税,仅湖北、云南等省征收了约3元/吨的地方性资源税。而此次将磷矿石的资源税价格从3元/吨提升到15元/吨,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磷矿开采企业的生产成本。
记者近日采访了几家磷肥生产企业。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任亚杰表示:磷矿石资源税调整会使二铵成本每吨增加20~30元。但这项政策体现了资源的价值,是个好事。作为资源,国家征税是应该的,可以促进原料企业升级采选技术,提高合格商品磷的收率。湖北新洋丰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杨才斌则表示对化肥行业的影响不大。不过现在国内磷复肥企业正值艰难时期,此时出台这项政策不太符合形势,原料开采企业都把成本转嫁给化肥生产企业,让企业处境雪上加霜。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李昊峰认为:资源税是地方税务系统征收的一个税种,1994年《资源税暂行条例》颁布,每个省执行的标准也不一样。原来约3元/吨,有的省不收,对企业影响不大。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磷矿石资源税此次调整前税额标准为3元/吨,此次调整将减少公司2009年营业利润约1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