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际磷肥和磷化工产品价格高于国内,国内磷肥、磷矿石、黄磷等产品大量出口。为满足国内农业对磷肥的需求,控制磷肥价格,政府连续提高磷肥和初级磷化工产品关税。财务部先是宣布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磷酸出口关税由零增加至100%,磷肥出口关税由30%增加至100%。随后,商务部再次宣布将对部分磷制品在现有基础上加增100%的关税。
国家对磷矿及下游产品连续提高关税,其主要原因是平衡国内磷肥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同时更好地控制磷肥价格。由于此次出口限制主要面对的是磷肥以及磷矿等初级产品,对具有磷化工下游产业链的公司影响不大。
从目标上看,国家此次政策的目的在于限制初级磷产品的出口,而非要限制一切磷产品出口。对磷酸的限制也主要是为了防止磷肥出口企业因为无法出口磷肥,转而出口湿法磷酸的现象。
在热法磷酸中,虽然品级较低的工业级磷酸也被限制出口,但品级较高的食品级磷酸则不包含在内,并且工业级磷酸还可加工成磷酸盐出口。因此,从政策面看,我国的政策是鼓励企业发展磷深加工产业,与初级磷加工企业相比,具有深加工能力的一体化公司在产业政策上也具有更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