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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钨矿行业实行宏观调控措施的影响分析
2007.06.01   点击198次

为遏制国内钨矿行业乱采滥挖和畸形出口,保证国内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今年以来国家不断出台调控措施,对钨业从源头的钨矿开采到钨品出口都加大了管理力度。业界分析认为,这些宏观调控措施将对国内钨业产生抑制出口、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外资源等五个方面的影响。

一、国家对行业调控出重拳

(一)国土资源部从源头上加强钨矿资源的管理

一是继续打击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钨矿重点矿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关闭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污染严重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二是通过整体买断、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源整合,优化生产要素配置;达不到有关规模标准的小矿,一律限期整合,通过资源整合,提高矿业集中度,彻底解决长期困扰钨业正常发展的“矿中矿”等问题。

三是严格制定钨矿开采规划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四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根据发展改革委出台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钨矿生产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将会向综合利用白钨矿的矿山企业倾斜。

(二)国家调控钨品出口的政策措施

1.取消了钨的加工贸易政策。为了节能降耗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国家对几乎所有种类的矿产资源,都不再允许搞加工贸易。这等于是堵住了以钨砂串换钨品,搞变相出口,逃避监管,偷逃税款的路子。

2.取消了部分钨品的出口退税政策。2006年9月,财政部刚刚下文将钨的原料和原材料类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到5%,今年初又取消了原料和原材料类钨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不再给予退税优惠。这给我们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国家今后不再支持原料和原材料类钨品的出口了。

3.对部分钨品征收出口关税。从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开始对部分钨品征收出口关税。征收出口关税的钨品在品种上与取消了出口退税政策的钨品品种一致,但因品种不同而有很大差别。2007年5月1日,国家继续对部分钨矿初级产品加征出口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吴荣庆指出,以上几大类钨品上调的幅度,是一种照顾性的折中方案,是降了一个等级的过渡性方案。特别是氧化钨与氢氧化钨、仲钨酸铵为代表的钨酸盐类、碳化钨、钨粉、未煅轧钨等5大类钨品,与其他有色金属产品相比,征收5%的出口关税,其税率明显偏低,明年肯定还将继续上调。上调的幅度主要取决于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总的力度,也同样取决于出口企业对利润的克制程度。也就是说,如果国家的生产和出口总量控制目标完成得好,明年钨品的出口暂定税率上调的幅度就会小一些。但是,由于目前执行的钨矿初级产品出口关税税率要比其他有色金属低一些,因此,即使从填平补齐的作用看,明年上调的幅度起码也在5%以上。

二、对钨矿行业实行宏观调控势在必行

1.钨资源消耗过快,资源形势严峻

钨是被国家列为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到2010年,我国钨矿的开发利用规模要严格控制在6万吨钨精矿的水平,不得突破。但是,连续多年的超计划开采,使得我国钨矿资源储量消耗过快。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底,我国有钨矿区310个,共有查明资源储量569.27万吨;在钨矿查明资源储量中,黑钨矿约占20.8%,白钨矿约占69.6%,混合钨矿约占9.6%,其中基础储量260.46万吨。2006年钨精矿产量7.99万吨,比上年增长8.8%。

专家认为,如果采选综合回收率按58.4%计算,现有钨矿基础储量只能满足开采14年的需要。黑钨矿的资源保证程度更低。2006年黑钨矿产量按8.5万吨计算,目前黑钨矿基础储量只能满足到2010年的需要。

2.生产能力过剩,生产严重超标

近年来,钨矿行业成为国内外资金追逐的投资热点,采矿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量大大超过国家制定的总量控制目标。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2005年实际生产量为9.94万吨,超指标生产91.2%。2006年下达的钨精矿总量控制指标是59060吨,其中包括综合利用4250吨,总量控制指标比上年提高13.6%。吴荣庆预计,今年全国钨精矿产量应高达10.5万吨,同比增长8.8%,超指标生产77.7%,钨精矿产量将再一次大幅度突破国土资源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受利益驱动,部分省区的矿山企业超计划指标生产的情况十分严重,例如广东钨精矿生产量比上年超产的幅度高达2-3倍,而湖南、内蒙古的超产幅度也达30-40%,河南钨精矿增长的幅度也在10%以上。

3.冶炼加工环节投资过热,低水平重复建设,各类钨品产能严重过剩,实际生产量远超过国内需求,严重依赖出口

由于市场钨价一直在高位运行,无论矿山企业还是冶炼加工企业都有巨大利润。受利益驱动和地方政府的盲目支持,钨的初级冶炼加工规模仍在盲目扩大。2006年至今,国内正在建设或筹建的APT生产线还有1.6万吨,在建或筹建的钨粉生产线还有1.4万吨,在建或筹建的硬质合金生产线还有1700吨,在建或筹建的钨铁生产能力也有4000吨。钨电极、钨丝、钨条杆、高比重合金、钨盐生产线也在纷纷建设。

4.钨品生产结构不合理,实际生产量远超过国内需求,严重依赖出口,总量控制政策形同虚设

我国目前生产的钨品主要有APT(仲钨酸铵)、氧化钨及钨粉、钨丝、硬质合金等。近年来这些中间原料和中低档产品的产量大幅度增长,2006年仲钨酸铵的产量约在7万吨。这些中间原料和中低档产品生产的主要目的就是供应出口,随着市场转旺,就形成了钨矿工业新的虚假繁荣:钨精矿产量再创历史新高,有可能突破11万吨大关,出口和出口创汇额再创历史最高记录。

虚假繁荣的代价也是极其惨重的:目前国内有的地方乱采滥挖已经再度泛滥,至少有15万吨钨矿资源储量被消耗掉,国家对钨开采和出口总量控制的战略目标再一次受阻。吴荣庆说,如果这种无视国家总量控制政策而盲目生产和出口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用不了多久,国际钨市的繁荣将成为昙花一现。

三、调控政策对国内钨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国家对钨矿工业实行宏观调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调整目前我国钨矿工业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促使产品升级换代,为子孙后代多留下一些钨矿资源,以保证21世纪20年代以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钨的需求。专家预计这些调控政策至少会在以下五个方面影响国内钨业发展。

1.抑制出口,抑制钨粗加工业的盲目投资和过快发展。这实际上就是国家对钨矿行业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初衷。但目前实施的加征钨品出口关税的政策力度还不大,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价格高、利润十分丰富的情况下,加征钨品5%的出口关税可能只能给有投资欲望但尚未付诸行动的投资者一个政策信号:国家并不鼓励原料类和原材料类钨品的出口,对于过量出口要加以限制。

专家认为,如果这一次对部分钨品征收出口关税的政策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国家有可能在2008年将原料类和原材料类钨品的出口关税进一步提高到10%,甚至更高。

2.鼓励钨矿行业结构调整,发展精细加工。直到现在,国家还没有取消异型材板、片、带、箔等加工程度较深的一类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文件,因此出口退税政策仍将继续执行。至少在目前,对于这类钨品的生产和出口,国家还是允许甚至是鼓励的。而对于细钨丝等高附加值产品,特别是目前国内还不能生产,需要进口的具有特殊用途的钨丝及其他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国家更是会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以支持和鼓励,目前执行13%出口退税率的政策至少暂时不会调整。但是,如果有人硬要钻这个空子,从大量出口粗钨丝来逃避监管的话,那只能加快国家进一步调整钨品出口关税政策的步伐。

3.对粗加工钨品出口的限制,为钨价进一步的上扬提供了发展空间。在钨价尚处于高价位时出台对部分粗加工钨品加征出口关税的政策,具有未雨绸缪的作用。专家预测,未来的国际钨价有可能在目前高位基础上再上涨1倍至2倍。

4.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尽管钨是我国的优势资源,但也需要研究如何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国家对钨业所施行的宏观调控措施,将促进企业充分利用国内过剩的生产能力,多加工利用一些国外的钨矿资源。

5.有利于政府制定钨加工产业政策和实行有区别的税费政策。制定钨加工产业政策的基本原则是:支持和鼓励发展钨的深加工与精细加工,而对于产能已经明显过剩的原料类中间产品,一方面要严格限制其盲目发展,另一方面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淘汰一部分技术工艺落后、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落后生产能力。

同时,这一调控还有利于国家实行有区别的税费政策。一是提高钨矿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必要时可能将生产环节增值税的税率恢复到原来的档次17%;二是为鼓励企业开采利用白钨矿,白钨矿矿山企业的生产环节增值税、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可能维持在目前的税率水平,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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