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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新规:我国民企望梅止渴 垄断格局难撼
2007.05.21   点击237次

商务部日前公布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让欲进军该领域的外资和民企有了较为明晰的路径。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定的出台让中国已于去年底出台的放开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的管理办法更具有了可操作性。然而,高门槛仍将大批民企、外资挡在门外,油品市场垄断格局的打破还有待时日。

《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规定,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

仅这一条款就将把一大批民营企业拦在门槛之外。广东省石油协会有关人士指出,如果某企业拥有两个5000立方米成品油油库,由于单库容量没有达标,也将无法得到经营资质。

有的条款即使资金实力雄厚的外资油商也难以合乎要求。如自有炼厂的企业申请资质时,需提供炼厂经国家依法批准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要达到这些要求,民企需要具备足够的财力,但外企则需先迈"证明文件"门槛,可这个门槛却难以逾越,因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去年3月颁布的《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在新建炼油项目中,外方股东不得控股。

长期以来,我国民营油企在垄断的夹缝中生存,生存环境艰难。广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油企经营者告诉记者,目前油品价格的形成链条是“原油价格;炼厂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零售价采取政府指导价,而批发价和炼厂价则由两大石油巨头自行定制。“两大石油巨头的行业垄断存在,即便民企获得了成品油批发资格,也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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