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日,澳大利亚海关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焦亚硫酸钠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澳大利亚海关裁定,澳大利亚国内存在生产焦亚硫酸钠同类产品的产业,但由于调查机关没有获得充足的证据,因此建议取消反倾销措施。
2006年10月9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焦亚硫酸钠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复审调查期为2005年11月1日~2006年10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