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6年1至8月,我国出口稀土产品4.66万吨,出口值为3.06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7%和49.1%。出口企业主要是江苏、北京、江西及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内蒙古出口稀土产品为9764.12吨,占总量的20.96%,排名第一。但是稀土产品依然附加值偏低,有人曾诙谐地说:“稀土卖成土价钱了。”
从1998年以来,我国稀土工业产量持续增加,但出口创汇却减少了。2004年与1998年相比,稀土企业数量增加4倍,稀土精矿产量增加2倍,单一氧化物产量增加16倍,稀土金属产量增加120倍,钕铁硼产量增加141倍,但是销售收入只增加16倍,利税只增加了10倍,出口创汇增加约3倍多。可见,我国稀土产业的高速发展,并没有带来相应的高效益。
针对稀土产业现状,相关权威专家提出建议,一是稀土企业应通过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租赁、控股等多种形式联合与资产重组,形成稀土产业集科工贸、产学研为一体的大型集团公司,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只有这样稀土产业才能以最低的成本、最好的质量、最多的品种最强的实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才能真正从困境中摆脱出来。二是在严禁稀土矿出口的同时,尽快完善稀土产品出口配额管理。首先取消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稀土产品的配额。调整配额比例,向有稀土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倾斜。三是改善战略物资储备范畴,健全储备制度,合理调控储备品种和数量,将稀土产品列入战略储备范畴,发挥储备物资市场配置作用。四是建立稀土专卖局。对钕、镨、铕等稀土市场起风向标作用的稀土元素实行专卖,采取稳定的价格措施,打破国外商家对市场的控制。把稀土产业发展方向明确定位在产业升级上,围绕这个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稀土产业需要攻关的技术领域、攻关项目,以此来推动整个产业的升级,并实现稀土产品品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