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产量不断提高,医药工业的总产值不断增长。在繁荣的表象后面,由于成本与价格的双重压力,由于资金投入的匮乏与研发力量的薄弱,由于市场运作的短视与不规范,我国医药企业的处境不容乐观……
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医药工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4459.44亿元,比2004年增加近1000亿元,同比增长26.19%;累计完成工业销售产值4207.84亿元,同比增长25.26%;累计实现利润352.80亿元,同比增长18.25%,比2004年提高了8.7个百分点。
有人认为,2005年的医药业在行业整体成本不断上升以及药品价格持续下滑的大环境下,在2004年的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利润增速大幅下降的背景下,仍然取得了以上不菲的增长业绩,这就意味着医药业在2005年呈现出了明显的复苏态势。同时也有专家预测,如果现行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保持不变,2006年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按现价可望达到5100亿元,2020年我国医药市场的价值将达到1200亿美元,并预言若以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中国将会超越美国,成为世界医药市场的新霸主。
种种迹象都表明,中国的医药业在现在和未来若干年都将持续地以高于GDP增长速度一倍的速度继续高速地增长,中国医药企业似乎已经铸就了一条发展的光明大道。但是,只要细加研究,我们就可以发现,其实中国医药企业的发展并非波澜不惊、一帆风顺,而是波涛汹涌、危机重重。
一、价格与成本高压下的生存困境
彼得?德鲁克在其所著的《管理:任务、责任和实践》一书中指出,企业的两项基本职能就是市场营销和创新,只有市场营销和创新才产生出经济成果,其余一切都是“成本”。而营销安全管理理论又指出,价格是影响企业营销安全的重要因素,因为在企业的营销组合当中,价格是唯一能给企业产生收入的因素,其它所有的因素则表现为成本。医药企业的定价空间主要受国家政策、企业成本以及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等三方面影响。
1.价格持续下降
2005年10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再一次发动了药品的降价,大幅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40%左右,最大降价幅度达到63%,降价金额约40亿元,是迄今为止政府历次药品降价措施中降价幅度最大的一次。中国医改至今已走过了20多个年头,近些年的中国医改史可以说是一部医药产品的降价史,从1998年药品的第1次降价到2005年10月,我国的药品已经连续17次降价。2006年5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这意味着我国药品的第18轮降价已经开始,此次降价涉及67种抗肿瘤药品,共3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23%,最大降幅57%,降价金额23亿元。由此可见,药品价格持续走低已成必然趋势。
2.成本刚性增长
医药企业成本刚性增长主要的表现是原辅材料、能源、运输流通等的涨价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成本,GMP改造提高了企业的固定成本。
1999年6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从1999年8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2001年10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监督实施药品GMP工作进程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全国6731家医药企业当中有5146家企业被列入实施GMP范围,占总数的76%,这些医药企业必须在2004年7月1日以前全面完成认证,否则将被强制淘汰。
受各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医药企业的厂房都比较陈旧,设备都比较简陋,这就使得这些企业要完成GMP改造就必需在硬件改造上投入大笔资金。专家认为,除了少数医药企业在硬件改造上所需投入的资金在几百万元范围内,大部分医药企业的改造资金通常需要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近亿元。这一切表明,GMP改造必将大幅增加医药企业的固定成本。
3.竞争不断加剧
GMP改造除规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外,还使得大多数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扩大了生产规模,绝大多数企业不但没有停产或减产,反而增加了剂型与生产线。据初步统计,经过此次GMP改造与认证,医药企业的生产能力至少提高到2001年的20倍左右,产能严重过剩,有70%的企业设备闲置率达到50%,竞争越发激烈。
除此之外,我国医药业急功近利的无序竞争还导致了医药市场的恶性竞争。我们都知道,医药产品是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产品,比如PCR诊断试剂的成本只有10多元,而售价却在100元以上。巨额的利润驱动再加上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力,就必然导致众多医药企业,甚至一些非制药企业也纷纷投资此类项目,造成同一产品多家企业生产的现象,形成盲目投资与重复建设,使得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导致恶性竞争。例如,目前我国诺氟沙星的生产企业有120多家,氟派酸的生产企业有1000多家,干扰素的生产企业有20多家,白介素的生产企业有10多家,EPO的生产企业也有10多家。
药品价格的持续走低,竞争的不断加剧,成本的刚性增长,不仅使得医药企业已经步入了微利时代,而且还必将导致企业利润率的下滑,甚至出现亏损,进而引发生存危机。
国家统计局的相关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医药全行业亏损面为22.59%,累计亏损额为35.94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1.88亿元,增长了5.52%。在23家国有重点医药企业当中,有4家企业出现了亏损,亏损企业数量比2004年增加2家,合计亏损金额4.11亿元,19家企业实现盈利,其中12家保持增利,7家减利,可见药价持续下降、成本刚性增长、竞争不断加剧,使得医药企业的亏损额不断增加,利润率不断下降,很多医药企业正面临着生存危机。
二、重组与并购狂潮中的成长困境
由于我国医药市场环境的特殊性,医药行业的营销费用却不会因为药品价格的下降而减少,再加上原辅材料、能源、运输流通等成本不断地上涨,使得很多药业尤其是中小型医药企业的利润不断下降,甚至亏损不断,企业经营陷入了困境。由于我国医药业的行业集中度比较低、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企业研发与创新能力比较弱,再加上医药行业本身所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及长周期的特点,这就使得很多中小型医药企业无法通过企业自身的投入来走出企业经营的困境,它们被迫选择与其它企业进行资产的重组或并购,而且资产的重组与并购又是大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一条有效的捷径,从而引发了我国医药业的并购狂潮,使得很多中小药业面临着并购的危机。
统计近几年医药行业最为热门的关键词,“重组与并购”肯定是其中之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仅2004年前三个季度,医药行业的并购数量就已经高达43起,平均不到一周就发生一次。在这43起并购中,有9起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11起交易金额在1000万-5000万元人民币之间,10起交易金额在5000万-1亿元人民币之间,12起交易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最高一起并购金额为4.7亿元人民币,近六成的并购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由此可见,医药业的重组并购狂潮在2004年就已经被引发了。
经历了2004年的重组并购狂潮后,医药业并没有进入后并购时代,“重组与并购”一词仍然是2005年医药业无法忽略的关键词之一。相关数据还显示,2005年第一季度,医药行业共发生了19起并购事件,比2004年同期增加了46%,所涉及的金额超过了2004年前三个季度并购金额的总和,达到了20.14亿元。医药业的重组与并购可谓强势不减,陷入经营困难的中小型医药企业时时都有被重组与并购的危险。医药业的重组与并购之所以会如此疯狂,究其原因,主要有:
1.医药行业内在特质的驱动与国家政策的推动引发了我国医药业重组并购的狂潮。我国医药业的行业集中率比较低,医药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医药企业的研发与创新能力薄弱,总体效益低,使得重组与并购成为我国医药企业做大做强的一条有效的捷径。我国现有63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而且大多数属于中小型企业。规模小、效益低的我国医药企业,每年只能拿出占销售收入2%的费用来进行研究与开发,这远远低于国外一些药品生产企业17%-18%的研发投入水平,这就造成了我国医药市场上创新药少仿制药多的局面,目前我国西药市场上有97.4%的药品都是仿制药品。而医药行业对研发、技术、资本等方面又有很高要求,这就决定了我国医药企业的这种规模小、效益低、行业集中率低的局面不可能长期保留下去,医药业的重组与并购便成为大势所趋。另外,我国的“十五”规划所制定的医药产业的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对医药行业的重组与并购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十五”规划为我国医药产业制定的发展方向,是培养规模优势与技术优势,发展大公司、大集团,发展目标扶持建立5-10个年销售额达50亿元的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建立40个左右年销售额达20亿元的大型医药企业,合计销售额要达到全国医药销售额70%以上。因此“重组与并购”必将成为近几年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的关键词之一。
2.加入WTO后,医药行业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重组与并购逐渐变成了中小型医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一种自救行为。自我国于2001年底加入WTO后,我国医药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入世的保护期也即将过去,随着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进一步加强以及药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的逐步开放,在这样一个作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行业里,我国国内制药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生存与发展压力。这种压力必将推动在医药行业内部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重组与并购在医药业就显得理所当然与迫在眉睫。同时,由于医药行业属于高增长行业,其预期的发展前景与利润空间都相对较大,必将使得行业外资本不断地流入医药行业。而行业外资本为尽快占领医药市场,其进入的途径越来越多地采取重组与并购的形式,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医药行业的重组与并购,从而使得经营陷入困境的医药企业面临越来越大的被重组与并购的威胁。
三、虚假宣传背后的诚信困境
医药产品的最终消费者是医药行业价值链的末端,也是最重要的一端。但在这个具有高度专业知识的行业,信息极端不对称,医药产品的制造商利用其在医药方面的专业知识,在与消费者的博弈过程当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使得医药产品的最终消费者成为了一群软弱的羔羊,所有医药产品的制造商都想来宰一刀、分一杯羹。于是乎,近几年一些真假难辨的医药广告甚至一些虚假宣传就频频地出现在大众媒体上,一些医药企业也经常运用一些不规范的市场操作手段及市场炒作手法来对其医药产品进行营销。
国家工商总局曾经公布过一组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那就是在368条医疗广告中,有326条是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的,违法(涉嫌违法)率高达88.59%。而当这些真假难辨的医药广告、虚假的宣传以及一些不规范的市场营销手段被有关部门及媒体不断地曝光、被社会各大媒体不断地口诛笔伐时,当“虚假宣传”、“浮夸广告”、“伪专家”及“伪理论”等一系列负面词汇不断地出现在消费者面前时,消费者对医药行业的信任度也就跟着不断下降。信任度的不断下降必然会引起消费者的持续不满,进而导致医药行业的信任危机。
目前,消费者对医药产品的了解与认识的主要途径就是医药广告,因此医药广告的真实性就直接决定了消费者对医药业的信任度。当“息斯敏”被迫修改说明书、蚁力神卷入“伟哥”风波、巨能钙含双氧水被指有毒、劣质眼药水被强令召回以及“中华灵芝宝”虚假宣传事件等医药业的丑闻不断见诸于媒体时,消费者对医药业的信任度也就不断地降低,进而导致了医药业的信任危机。
医药广告主要以偷梁换柱的形式来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管,以真假难辨的广告内容来蒙骗消费者。例如很多医药企业通过在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上开辟“专家答疑”、“健康咨询热线”、“名医介绍”、“科普宣传”及“人物采访”等专刊、专栏、专版的形式来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管;在刊有一些科普知识的报纸版面,以新闻报道及科普宣传等看似新闻实则广告的形式发布广告,虚实难辨,真真假假,让消费者防不胜防;通过用违反科学规律的词语对医药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来蒙骗消费者,例如在目前,像肾炎、癌症、肝硬化、尿毒症等之类的疾病还没有特效治疗药,而消费者又往往对这些疾病有着求医心切的心理,于是有些违法医药广告就针对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打出能治疗各种疑难杂症的幌子,在广告词当中采用类似“百分之百”、“肯定”、“完全”及“痊愈”等字眼来蒙骗消费者,并诱使消费者花高价钱购买它;对各种明令禁止的广告通过种种非正常的手段妄自为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治疗肿瘤、艾滋病、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药品不得发布广告,可是目前这类广告还是通过各种渠道及各种手段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有的是在街头散发,有的是夹在合法的报刊中,有的是塞在住房的门栓上、车筐里,有的是粘贴在大街小巷的柱子上;经常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刊播医药广告,《药品管理法》及《广告法》规定药品广告在刊播前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管理部门审查,并核发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然而有些医药企业在明知批文过期失效甚至根本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就直接发布医药广告,有的仅仅是凭医药科研单位、医生或患者单方面的证明及他们所说的治愈率、有效率以及其它不科学的断言及保证,就在各种媒体上疯狂地宣传。
2005年1~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9680次,违法率达91%;同时,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频道)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违法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46%。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发布的2005年1~4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通知,我们发现,2005年1~8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通报批评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4481次。在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为13114次,占违法发布广告总数的90.56%;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为1307次,占总数的9.03%;禁止发布广告的为60次,占总数的0.41%。
广州市统计局曾经对社会诚信进行了一次大调查,共5000位居民参加了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广州市民对于医疗和药品行业诚信问题的关注程度最高,分别有64.4%和51.0%的被访者认为医疗、药品行业急需加强诚信方面的建设,由此可见医药业面临着严重的信任危机,急需加强诚信建设。
四、研发不足背后的持续发展困境
根据中美与中欧就中国加入WTO所签署的相关协议,中国政府在涉及医药行业的相关条款中,在以下五个方面做出了承诺:一是保护药品知识产权,加入WTO之后立即执行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二是降低进口关税,从2000年至2003年1月1日,医药品进口关税由9.6%降低到4.2%,其中大宗进口药品关税由14%降低到6%,医疗器械进口关税由9.9%降低到4.7%;三是2001年取消进口大型医疗设备的行政管制;四是自2003年1月1日起全面开放药品分销服务,即允许外商在中国从事采购、仓储、运输、配送、批发、零售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经营活动;五是开放医疗服务。
在上述承诺中,对我国医药业产生影响的是第一、第二、第四这三方面,受这三方面的影响将使我国医药企业所面临的营销环境越来越受限制,其中保护药品知识产权将是制约我国医药行业今后发展的最大障碍,因为入世之后“免费午餐”已经消失。因此,能否取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将对我国医药企业未来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而要取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就必须提高医药企业的研发能力,然而,我国医药企业在医药产品研发的这条路上走得并不顺利,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1.严重落后的研发模式
新药的自主研发过程是指从新化合物的发现到新药成功上市的过程,其主要包括四个步骤,第一个步骤便是新药筛选,它是通过计算有机药物分子设计或通过植物、动物、矿物、微生物、海洋生物等各种途径获取新的化学物质,然后将这些物质在特定的体外或体内药理模型上进行筛选评价,以发现具有新颖结构类型和显著药理特性的先导化合物。因此,可以说筛选是新药创新的源头,是新药开发的起点,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医药企业研发新药的能力。
目前美国制药业筛选新药所用的方法和模式主要是大公司自己筛选和小公司筛选以及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研究机构筛选。当这些中小公司以及科研机构筛选到一定程度后,如临床前一期,就将这些新药转卖给大公司。由于大公司具备充足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它们能够再进一步对有开发前景的新药系统地展开研究。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目前药品科研和技术开发主体是政府直属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内新药来源的主要途径是:一、科研单位与制药企业合作,由制药企业出资,科研单位研究,共同报批新药,这种形式是比较常见的;二、科研单位设法完成新药研制,通过新药审评取得《新药证书》后,转让给制药企业,获得技术转让费后用于新的研究;三、科研单位除了完成新药研制报批工作,同时还办有制药厂,新产品投产后,其销售额按一定比例返回科研单位,用于支持新的项目开发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的这种新药研发模式阻碍了我国医药企业研究与开发能力的提高,再加上受其它因素的影响,例如医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仿制药品风险小、利润高,导致了我国的医药企业只能进行简单的移植与仿制,造成了产、学、研条块分割的局面,使得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偏低,无法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高效率的研究与开发。
由此可见,我国药品开发模式的落后成为制约我国创新药物研究与开发的主要“瓶颈”。因此,寻找新的研发模式,加快新药的研发速度,降低研发成本成为我国医药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所幸我国医药业已经在朝这方面进行努力,例如成立了国家新药筛选中心,采用了国际上比较先进的联合开发模式等。
2.研发经费严重不足
我国现有医药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行业集中度不高,再加上由于受到国内用药水平不高、难以进入国外市场以及国内医药研发基础薄弱等因素的影响所导致的新药研究的预期回报率较低,从而使得我国医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每年只能拿出占销售收入2%的费用来进行研究与开发,这远远低于国外药品生产企业17%-18%的研发投入水平。而医药研发又是一个充满风险、耗资巨大的投资,国外的化学药物研发经费一般都要在3-5亿美元左右,有的甚至高达10亿美元。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以及医药研发的巨大耗资,使得我国医药企业在新药的研究与开发上远远落后于国外医药企业,造成仿制药多创新药少的局面,导致产能过剩与品牌竞争重复,从而形成恶性竞争。
3.研发风险巨大
医药企业对其研发成果的保护一般都是通过向专利局申请医药品专利权的形式来进行,先申请到专利的医药企业将在市场上获得先机与主动,而没有申请到专利权的企业其前期的研发投入便会付诸东流。入世后在WTO框架规则下,我国医药企业研发的主要竞争对手已经由国内的医药企业转变为国外的医药企业。由于我国医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研发力量薄弱,从而使得我国医药企业在研发上的风险变得越来越大。如果我国医药企业在同一种新药的研制速度上慢于国外医药企业,一旦国外医药企业抢先申报医药品专利权,便会使得我国国内医药企业的前期研发投资落空,最终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
我国医药企业研发能力的薄弱,使得我国国内生产的大部分新药品都是通过仿制而来,这种仿制行为将给企业的生存埋下巨大的隐患。其原因是:一、这些产品只能在国内销售,而不能出口国外;二、随着国外医药企业在我国国内申请的专利越来越多,而在WTO这个游戏规则下,我们必须承认这些专利,这样就使得我国医药企业的仿制行为将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甚至引发知识产权的官司。例如因抢注“伟哥”商标而声名鹊起的沈阳飞龙药业的产品一上市就被美国列入起诉的黑名单,至今仍一蹶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