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溶剂的、设计配方的时候,应十分重视溶剂的气味、对人体的毒性、空气污染限制和安全性。对于有令人不愉快气味的溶剂、对人体毒性大的溶剂、易燃易爆的溶剂和不符合空气污染法限制的溶剂应尽量不选用。
1、气味
溶剂的气味和溶剂对人体的毒性没有任何关系。例如氢氰化物是一种毒性非常大的气体,而它却无色、无嗅、无味,但能导致死亡。环己酮的气味很大、很难闻是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气味,但是缺比芳香气味的苯的毒性小的很多。但是溶剂配方中使用一些难闻气味重的溶剂,也是不被人接受的。
2、毒性
溶剂可以通过皮肤、消化道和呼吸道被人体吸收而引起毒害。大多数有机溶剂对人体的毒性是在高浓度蒸汽接触时表现的麻醉作用。一切有挥发性的物质,其蒸汽长时间、高浓度的接触都是有害的,随着中毒程度的加深和持续性的影响,会导致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常温下挥发速率高的溶剂在空气中的浓度比挥发速率底的溶剂高得多。因此,对人体的毒性比较大,低挥发速率的溶剂相对比较安全,但是不慎内服或经皮肤吸收同样会引起中毒。
溶剂毒性可以进行如下的分类:
1、根据溶剂对生理作用产生的毒性分类
(1) 损害神经的溶剂。如伯醇类(甲醇除外)醚类、酮类、部分酯类、苄醇类等;
(2) 肺中毒溶剂。如羧基甲酯类、甲酸酯类等;
(3 )血液中毒溶剂。如苯及其衍生物、乙二醇类;
(4) 肝脏及新陈代谢中毒的溶剂。如卤代烃类;
(5) 肾脏中毒类溶剂。如四氯乙烷及乙二醇类。
2、根据溶剂对健康的损害分类
第一类:无害溶剂
(1) 基本上无害,长时间使用对健康没有什么影响,如戊烷、石油醚、轻质汽油、己烷、庚烷、200#溶剂油、乙醇、氯乙烷、醋酸乙酯等。
(2) 稍有毒性,到挥发性低,有通常情况下使用基本无危险,如乙二醇、丁二醇等。
第二类:在一定程度上有害或稍有毒害的溶剂,但在短时间最大容许浓度下没有重大的危害,如甲苯、二甲苯、环己烷、异丙苯、环庚烷、醋酸丙酯、戊醇、醋酸戊酯、丁醇、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氢化芳烃、石脑油、硝基乙烷等。
第三类:有害溶剂,除在极低浓度下无害外,即使是短时间接触也是有害的,如苯、二硫化碳、甲醇、四氯乙烷、苯酚、硝基苯、硫酸二甲酯、五氯乙烷等。
3、根据溶剂在工厂使用条件下的危险性分类
第一类:弱毒性溶剂 如200#溶剂油、松节油、乙醇、丙醇、丁醇、戊醇、丙酮、醋酸乙酯、醋酸丙酯、醋酸丁脂、醋酸戊酯等。
第二类:中毒性溶剂 如甲苯、二甲苯、环己烷、甲醇、二氯甲烷等
第三类:强毒性溶剂 如苯、氯仿、四氯化碳、氯苯、甲醛等
总结:总之所有的溶剂对人体都是有危害的,但是要看具体的接触环境,是不是长时间的高浓度的接触。不能说一种毒性较大的东西,就一定会毒死人,低浓度、短时间的、避免和皮肤直接接触也不会对人体造成损伤和危害的。举个通俗的例子:人每天都要吃饭,但是要有一顿吃多了,也会被撑死。道理一样的,接触没问题,关键看怎么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