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 76-05-1 |
名称: | 三氟醋酸 三氟乙酸 trifluoroacetic acid |
分子式: | C2HF3O2 |
分子量: | 114.03 |
有害物成分: | 三氟乙酸 |
健康危害: | 吸入、口服或经皮服吸收对身体有害。对眼睛、粘膜、呼吸道和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能因喉、支气管的痉挛、炎症、水肿,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而死亡。症状有烧灼感、咳嗽、喘息、气短、喉炎、头痛、恶心和呕吐。可致皮肤灼伤。 |
燃爆危险: | 本品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危险特性: | 不燃。受热分解或与酸类接触放出有毒气体。具有强腐蚀性。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氢。 |
灭火方法: | 灭火剂:干粉、砂土。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将地面洒上苏打灰,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前苏联MAC(mg/m3): | 2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或自吸式长管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橡胶耐酸碱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有强烈刺激气味的发烟液体。 |
熔点(℃): | -15.2 |
沸点(℃): | 72.4 |
相对密度(水=1): | 1.54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3.9 |
饱和蒸气压(kPa): | 13.73(25℃)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丙酮、苯。 |
主要用途: | 用作实验试剂、溶剂、催化剂及用于有机合成。 |
禁配物: | 碱类、强氧化剂、强还原剂。 |
急性毒性: | LD50:200 mg/kg(大鼠经口) LC50:1000 mg/m3(大鼠吸入) |
其它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
危险货物编号: | 81102 |
UN编号: | 2699 |
包装类别: | O51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耐酸坛或陶瓷瓶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