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 74-89-5 |
名称: | 氨基甲烷 一甲胺(无水) aminomethane monomethylamine |
分子式: | CH5N |
分子量: | 31.10 |
有害物成分: | 一甲胺(无水) |
健康危害: | 本品具有强烈刺激性和腐蚀性。吸入后,可引起咽喉炎、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重者可致肺水肿、呼吸窘迫综合征而死亡;极高浓度吸入引起声门痉挛、喉水肿而很快窒息死亡。可致呼吸道灼伤。对眼和皮肤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可致严重灼伤。口服溶液可致口、咽、食道灼伤。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危险特性: |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热、火星、火焰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
灭火方法: |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储罐区最好设稀酸喷洒设施。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中国MAC(mg/m3): | 5 |
TLVTN: | OSHA 10ppm,13mg/m3; ACGIH 5ppm,6.4mg/m3 |
TLVWN: | ACGIH 15ppm,19mg/m3 |
监测方法: | 对硝基苯胺重氮盐比色法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气体,有似氨的气味。 |
熔点(℃): | -93.5 |
沸点(℃): | -6.8 |
相对密度(水=1): | 0.66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1.09 |
饱和蒸气压(kPa): | 202.65(25℃) |
燃烧热(kJ/mol): | 1059.6 |
临界温度(℃): | 156.9 |
临界压力(MPa): | 4.07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0.173 |
引燃温度(℃): | 430 |
爆炸上限%(V/V): | 20.8 |
爆炸下限%(V/V): | 4.9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 |
主要用途: | 用于橡胶硫化促进剂、染料、医药、杀虫剂、表面活性剂的合成等。 |
禁配物: | 酸类、卤素、酸酐、强氧化剂、氯仿。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2400mg/m3,2小时(小鼠吸入) |
刺激性: | 4%溶液可致兔角膜损伤。40%溶液1.0ml可致兔皮肤刺激、坏死。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
废弃处置方法: |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
危险货物编号: | 21043 |
UN编号: | 1061 |
包装类别: | O52 |
包装方法: | 钢质气瓶;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罐车(充装系数0.56 吨/立方米)。 |
运输注意事项: |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非罐装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