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 143-33-9 |
名称: | 氰化钠 山奈钠 sodium cyanide |
分子式: | NaCN |
分子量: | 49.02 |
有害物成分: | 氰化钠 |
健康危害: | 抑制呼吸酶,造成细胞内窒息。吸入、口服或经皮吸收均可引起急性中毒。口服50~100mg即可引起猝死。非骤死者临床分为4期:前驱期有粘膜刺激、 呼吸加快加深、乏力、头痛;口服有舌尖、口腔发麻等。呼吸困难期有呼吸困难、血压升高、皮肤粘膜呈鲜红色等。惊厥期出现抽搐、昏迷、呼吸衰竭。麻痹期全身肌肉松弛,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长期接触小量氰化物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眼及上呼吸道刺激。可引起皮疹。 |
燃爆危险: | 本品不燃,高毒,具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和胸外心脏按压术。给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用1:5000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
危险特性: | 不燃。与硝酸盐、亚硝酸盐、氯酸盐反应剧烈, 有发生爆炸的危险。遇酸会产生剧毒、易燃的氰化氢气体。在潮湿空气或二氧化碳中即缓慢发出微量氰化氢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 氰化氢、氧化氮。 |
灭火方法: | 本品不燃。发生火灾时应尽量抢救商品,防止包装破损,引起环境污染。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干粉、砂土。禁止用二氧化碳和酸碱灭火剂灭火。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内相对湿度不超过80%。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
中国MAC(mg/m3): | 0.3[HCN][皮] |
TLVTN: | OSHA 5mg[CN]/m3[皮] |
TLVWN: | ACGIH 5mg[CN]/m3[皮] |
监测方法: | 异菸酸钠-巴比安酸钠比色法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毒物时,必须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 |
主要成分: | 含量: 工业级 一级≥95.0%; 二级≥91.0%; 三级≥86.0%。 |
外观与性状: | 白色或灰色粉末状结晶,有微弱的氰化氢气味。 |
熔点(℃): | 563.7 |
沸点(℃): | 1496 |
相对密度(水=1): | 1.60 |
饱和蒸气压(kPa): | 0.13(817℃)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临界温度(℃): | 无意义 |
临界压力(MPa): | 无意义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微溶于液氨、乙醇、乙醚、苯。 |
主要用途: | 用于提炼金、银等贵重金属和淬火,并用于塑料、农药、医药、染料等有机合成工业。 |
禁配物: | 酸类、强氧化剂、水。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潮湿空气。 |
急性毒性: | LD50:6.4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
废弃处置方法: | 加入强碱性次氯酸盐,反应24小时后,再用大量水冲入废水系统。 |
危险货物编号: | 61001 |
UN编号: | 1689 |
包装类别: | O51 |
包装方法: | 装入塑料袋,袋口密封,再装入厚度不小于0.75毫米的坚固钢桶中,桶盖严密卡紧,每桶净重50公斤;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但玻璃瓶外须加塑料袋。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