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 106-99-0 |
名称: | 1,3-丁二烯 联乙烯 1,3-butadiene |
分子式: | C4H6 |
分子量: | 54.09 |
有害物成分: | 1,3-丁二烯 |
健康危害: | 本品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咽痛、耳鸣、全身乏力、嗜睡等。重者出现酒醉状态、呼吸困难、脉速等,后转入意识丧失和抽搐,有时也可有烦躁不安、到处乱跑等精神症状。脱离接触后,迅速恢复。头痛和嗜睡有时可持续一段时间。皮肤直接接触丁二烯可发生灼伤或冻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丁二烯可出现头痛、头晕、全身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恶心、心悸等症状。偶见皮炎和多发性神经炎。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危险特性: |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热、火星、火焰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可发生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中国MAC(mg/m3): | 100 |
前苏联MAC(mg/m3): | 100 |
TLVTN: | OSHA 1000ppm; ACGIH 10ppm,22mg/m3 |
监测方法: | 气相色谱法;溶解解吸-气相色谱法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
眼睛防护: | 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主要成分: | 含量≥99.5%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无臭气体。 |
熔点(℃): | -108.9 |
沸点(℃): | -4.5 |
相对密度(水=1): | 0.62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1.84 |
饱和蒸气压(kPa): | 245.27(21℃) |
燃烧热(kJ/mol): | 2541.0 |
临界温度(℃): | 152.0 |
临界压力(MPa): | 4.33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415 |
爆炸上限%(V/V): | 16.3 |
爆炸下限%(V/V): | 1.4 |
溶解性: | 溶于丙酮、苯、乙酸、酯等多数有机溶剂。 |
主要用途: | 用于合成橡胶ABS树脂、酸酐等。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卤素、氧。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受热、光照。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2850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对鱼类应给予特别注意。还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
废弃处置方法: | 用焚烧法处置。 |
危险货物编号: | 21022 |
UN编号: | 1010 |
包装类别: | O52 |
包装方法: | 钢质气瓶。 |
运输注意事项: |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